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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7-03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材打假专项

行动第一阶段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粤建执函〔2017〕175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落实省领导对建材打假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督查的通知》(粤建执函〔2017〕732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近日完成了对深圳、河源、梅州、汕尾、江门、湛江、清远、潮州、云浮市及顺德区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抽查工程项目或企业等方式对各地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受检市基本都制订了本地区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其中深圳、河源、汕尾市开展了专项执法抽检行动;梅州市对工程项目使用的安全网严格管控;深圳市对存在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具整改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督查组随机抽检了20个在建房屋工程项目和10个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共抽检建材产品和安全防护用具153组,其中合格116组,不合格37组,平均合格率为76%;合格率较高的有混凝土用砂,合格率100%,钢筋原材合格率96%;合格率较低的有安全网14%,钢管脚手架扣件35%,防水卷材6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份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当前建材产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存在的突出问题、普遍问题分析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与质监、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协作力度较弱,不能形成打假合力。

  (二)建材抽检经费保障不到位。建材打假工作以技术抽检为支撑,检测费用大,部分地市投入工作经费较少,抽检难以开展,建材打假工作缺少有效手段和威慑力。

  (三)施工、监理企业对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对材料送检存在侥幸心理。抽检的20个在建项目中,有17个项目存在涉及需强制送检的材料未经检验就投入使用的情况。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普遍存在原材料送第三方机构检测批次不足的情况。工程项目中使用建材产品突出问题主要是小直径钢筋存在不合格情况,质量不稳定,防水卷材和混凝土搅拌用外加剂不合格率高。

  (四)施工用安全防护用具不合格率较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抽检的密目式安全立网和钢管脚手架扣件共35组,其中有26组不合格,不合格率达74%。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力度,把好建材质量关。对普遍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对小直径钢筋质量不稳定和防水卷材不合格率高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彻底扭转不合格率高的态势,防范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对存在使用不合格建材产品或安全防护用具的企业,要严肃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已下发《执法建议书》,各相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切实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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