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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4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保障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快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做好各平台互联互通。各地市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加快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线上审批优势,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实行“网上办”、“指尖办”。

二、实行“预约办”和鼓励“就近办”。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避免到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办事人员过于集中,缩短排队办理的等候时间,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于一些确需到实体大厅现场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应通过网上、电话、邮件等方式“预约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就近办”。

三、大力实施审批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对于通过事中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可列为告知承诺事项进行办理,以提高审批效率。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其承诺书约定提交材料的限期原则上可在疫情结束后进行补交。

四、做好疫情防控特殊项目的服务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为疫情防控所需的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等特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主动服务,要通过建立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为工程项目加快建成并投入使用提供便利服务。对于急需投入使用的项目,各有关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要提前介入做好相关环节审批的服务支持,做到完成一项及时验收一项,项目整体完成后,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可先交付使用,再完善相关资料。

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形势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安排,切实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助力全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落实本通知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有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请各地级以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3月底前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办也将实施对各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函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保障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现就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网上审批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部署要求,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和手续,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相关工作机制和审批服务责任,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两不误”,确保工作“不掉线”、服务“不断档”。

二、全面提升网上审批服务效能。加强技术保障,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不断优化系统咨询服务、项目网上申报、电子材料流转、在线获取审批结果文书等功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加强信息共享,全面推进网上受理、并联审批和网上出件,通过视频会商、在线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全过程审批,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对于确需纸质材料或现场办理的,应采取邮寄、视频等方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企业群众到受理窗口办理相关事宜。

三、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网入库。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部门和层级,覆盖工程建设项目所有相关审批服务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范围内的所有项目都应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和管理,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四、切实加强审批服务保障。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各类媒体,主动告知企业群众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理途径、方法和综合窗口咨询电话,引导企业群众通过网上办理相关审批事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供网上咨询答疑、流程指引、投诉举报等服务,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关切,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和指导企业群众网上申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审批顺利推进。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工作作为督导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我部将适时对各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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