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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粤建许〔2018〕233号

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及时修订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办事指南、申报材料要求,切实简化申报材料,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放管服”改革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2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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