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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7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8〕925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协会、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做好我省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18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6日

 

  (联系人:韩朝民,联系电话:020-83133524,传真:020-83133587,邮箱:aqglc@126.com)

 

 

2018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18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重要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借助本地区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二)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6月1日(暂定)举行2018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并推荐3-4个观摩工地(工地名称等另行通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观摩时间后与省建筑安全协会联系。各地级以上市也可选定1至2个在建工程作为本地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观摩学习,推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经验。

  (三)举办“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专题演讲比赛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6月初举办安全生产月演讲比赛(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主题,以施工现场一线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为题材,进行演讲。启发和教育广大员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安全施工,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安全教育氛围。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和省建筑安全协会将于6月16日9:30-12:00在广州市举行“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分会场)。有关活动内容包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省建筑安全协会等联合在活动地点设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咨询台,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为主题的咨询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参加当地安委会6月16日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

  (五)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针对我省部分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较低,创优积极性不高等状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建筑安全协会将于6月份联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到部分地区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2018〕3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7〕91号)的工作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5月至6月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七)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相关协会开展相应活动。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包括省外进粤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相关协会要根据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广泛调动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各地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取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专家、媒体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并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取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宣传,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安全协会和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定于6月下旬在广州市联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救援、坍塌救援、消防和紧急医疗救援等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

  (三)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平台,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指导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相关活动的开展。此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和到基层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重视发挥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相关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于6月29日(星期五)前将总结材料和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附件: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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