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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

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各相关协会、企业: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大力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促进质量强省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76号),我厅决定于9月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工作安排,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各地各主管部门要指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营造“讲质量、重品质”的浓厚氛围。

(二)精细组织质量管理观摩交流活动。在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省建筑业协会、省市政行业协会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我厅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若干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作为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项目(见附件),推广介绍我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建造、绿色施工、样板引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经验做法。各地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的原则,以及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的要求,开展观摩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方式进行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全民质量意识。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宣传推广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工法,指导一线作业班组及人员提升作业水平。

(四)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各地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惩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收集整理辖区内相关典型案例,在本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开。一是持续加强工程用砂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切实做好对工程项目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检和建筑构配件的监督抽测工作,全面落实预拌混凝土采购、生产、运输、入场验收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责任,进一步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防范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二是突出参建各方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继续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落实,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三是强化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监管。切实将消防工程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日常监督和标准化考评范畴。四是持续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大对检测机构检查监管力度,对未按要求接入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和上传数据的检测机构,必须限期整改;对超资质检测、无资质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等行为,要依法从严从紧处理,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提升我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的整体水平。

(五)推进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推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区域工程质量评价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差异化管理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是省建筑业协会向社会推广部分施工企业创建精品工程的经验,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学习借鉴,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提升。二是开展“比对试验”工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组织开展砂氯离子含量和防水卷材性能检测比对试验,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水泥、钢筋、沥青性能检测比对试验,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能力验证、结果分析,致力提高检测机构检验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精心组织。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谋划,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和工程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要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广泛发动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多途径多手段开展“质量月”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把“质量月”打造成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平台。在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质量常见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9月9日前报送2022年“质量月”活动联络员回执(见附件),10月12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附件:1.联络员回执

2.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项目概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刘新文,联系电话:020-83133671,传真:020-83133587,邮箱:jt_za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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