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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1-3月份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5-1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1-3月份全省建筑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粤建质函〔2019〕822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现将2019年1-3月份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1-3月份,全省共发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比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死亡人数减少9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36.3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7.50%(详见图1、图2)。

全省共有8个市发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深圳4起4人,汕头、佛山、韶关、清远各2起2人,惠州、中山、湛江各1起1人。

今年1-3月份13个市没有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广州、东莞、珠海、江门、肇庆、潮州、揭阳、汕尾、茂名、阳江、云浮、梅州和河源。

“2019年1-3月份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图1 2019年1-3月份全省事故起数同比统计图

图2 2019年1-3月份全省死亡人数同比统计图

二、事故类型

按照事故发生的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8起,占总起数的53.33%;物体打击事故2起,占总起数的13.33%;机械伤害2起,各占总数的13.33%;坍塌事故1起,占总起数的6.67%;触电事故1起,占总起数的6.67%;其他伤害事故1起,占总起数的6.67%。(详见图3)。

图3  2019年1-3月份全省事故类型起数占比统计图

三、事故分析

我省2019年1-3月份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但与2018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有所增加。深圳、汕头、佛山、韶关、清远市事故总数均在2起以上,共发生事故12起、死亡12人,占全省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80%。

四、工作要求

今年1-3月,虽然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事故起数仍居高不下,生产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首位要求”,深入剖析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发扬钉钉子精神,重点针对危大工程和事故易发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强有力应对措施,督促企业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敢于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2019年1-3月份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一览表.xls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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