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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8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复工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是节后各企业逐步复工复产,容易形成人员集聚,疫情防控形势紧迫,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广东省委、省政府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响应,认真落实:

一、 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一方平安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会员单位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深刻内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为疫情防控做出应有贡献。

二、 明确防控责任,落实“五个到位”

各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通知要求,不得在2月9日24时前开工、复工。复工复产时,要明确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检疫查验、健康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

(一)防控机制到位。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员工排查到位。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产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开工前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有条件的为员工备齐5至7天的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要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和弹性工作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探测。鼓励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如有疫情,应及时上报,不要麻痹大意,更不要隐瞒情况。

(五)宣传教育到位。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三、强化现场监控,抓好安全生产

各企业要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关注施工人员的来源到岗情况,排摸疫区人员动向,如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建设单位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管控工作。同时,各现场项目部的监理人员,也要高度重视现场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好上岗前的安全交底,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复工复产前要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五个一”管理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

四、 加强战疫宣传,鼓励爱心互助

我协会鼓励有条件、有渠道的会员单位积极发动内部开展助力抗疫情、献爱心活动,并做好典型榜样的事迹宣传工作。我协会将统计和收集各会员单位奉献爱心的情况和事迹,在我协会各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上报相关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宣传,弘扬战疫正能量,树立监理行业形象,一起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加油。

五、 优化服务方式,方便会员办事

疫情期间,为方便所有会员开展工程类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我协会和正保远程教育建设工程教育网联合向协会个人会员推出了免费工程类职业资格考前培训课程(包含: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方便会员线上轻松学习。同时,我协会也将积极提供电话咨询,邮件、线上咨询,证书变更、延期等手续线上预约办理等服务,尽量采取线上办理方式,让会员“少跑腿”、“不跑腿”。

联系邮箱:1419192391@qq.com;

联系电话:020-83565801(咨询培训部)

020-83568955(行业发展部)

020-83565805(综合事务部)



 

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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