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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依法对相关企业申办资质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开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3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依法对相关企业申办资质

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开管理的通知

粤建许函〔2018〕1322号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行政许可阳光政务建设,做好政务信息的数据应用与共享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优化服务水平,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企业申报资质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方式

  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上及时公开企业申报资质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和可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依法依规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内容

  (一)依据公开。公开企业申报资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法律依据和资质标准,明确企业办事所需材料及申报方式。

  (二)过程公开。一是向申报企业公开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情况,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随时接受企业监督;二是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向全社会公开企业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基本信息(包括申请流水号、本次申请资质及等级、现有资质及等级、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注册人员(包括注册人员姓名、注册类型及等级、注册编号、注册专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项目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结果公开。向申报企业公开审查结果、企业资质信息、企业资质证书遗失注销公告。申请企业可自行查看审批结果,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其他企业和个人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可进行举报或者投诉。向全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公开的许可信息包括:证书编号、资质类别、资质等级、资质审批机关、资质最新批准日期、资质有效期等信息。

  三、监督管理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企业申报资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依据、过程信息、公示结果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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